(一)初步設計審批
1.申請辦理初步設計審批的條件二級以下項目:
申請人應提交的全部材料:
(1)立項批復;
(2)規劃手續(規劃總圖、紅線、規劃設計要點)原件一份;
(3)工程勘察地質報告等基礎資料;
(4)工程勘察、設計合同;
(5)方案設計文件(建筑:平、立、剖面;結構:結構布置圖)
(6)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(房產項目)。
二級以上項目,申請人應提交的全部材料:
(1)申請初步設計審查的表格;
(2)初步設計文件(設計說明、設計圖紙、工程概算)原件六份;
(3)項目立項批復文件或備案文件;
(4)規劃手續(規劃總圖、紅線、規劃設計要點)原件一份;
(5)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;
(6)工程勘察地質報告(設計合同、勘察合同)等基礎資料;
(7)法律、法規規定需提供的其他資料。
(8)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(房產項目)。
2.批復程序
(1)二級以上項目由綜保區建設局組織專家評審會,會議通過后由市住建局最終批復。
(2)二級以下項目由綜保區建設局組織專家審定,圖紙合格后由市住建局最終批復。
(二)施工圖審查及備案
1.施工圖審查資料
(1)立項批準文件;
(2)規劃批準的建筑紅線圖;
(3)建設工程規劃審批表及定點通知單;
(4)施工圖設計文件八份(總平面圖、建施、結施、水施、電施、暖施,其中二套規劃審批蓋章的圖,包括建施圖的電子光盤);
(5)已審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,勘察現場見證報告(原件);
(6)結構計算書(計算機機算資料以及必要的人工手算資料);
(7)建筑節能設計計算書(打?。┘肮澞茉O計軟件生成的“審查文件”(拷盤);
(8)初步設計文件批復或限額以下工程初步設計審批表;
(9)勘察、設計合同各一份。
2.施工圖審查備案資料
(1)立項目批準文件;
(2)規劃設計條件;
(3)初步設計文件批復;
(4)委托審查合同書;
(5)工程勘察、設計合同;
(6)審查報告(提供原件);
(7)工程勘察現場見證報告。
(三)施工許可審批
1.施工許可程序
除立項、國土、規劃、環評、消防設計審核外還需辦理:初步設計審批→施工圖審查及備案→中標通知書(招投標項目)或直接發包通知書(直接發包項目)→施工、勞務合同備案→質量安全受監手續→銀行出具的保函或證明(資金落實情況)→其它合同及各方責任主體資質、人員資質等→規費交納→施工許可。
2.臨時施工許可證辦理條件:
(1)項目立項批準文件;
(2)環評初步審查意見書;
(3)國土使用權證、工程規劃許可證或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、規劃部門具的相關證明文件,應注明企業全稱、土地使用性質、規模、位置等;
(4)已辦理好稅務登記手續;
(5)施工圖紙已經審查備案;
(6)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標通知書;
(7)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已經繳納、四方協議己經簽訂;
(8)民工工資保證金已經繳納;
(9)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己經設立;
(10)施工合同、勞務合同、監理合同等已備案。
3.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請提交下列書面材料:
(1)項目立項批準文件;
(2)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》一式兩份,其中表一由建設單位填寫并蓋章,表四由設計、施工、監理等單位填寫并蓋章;
(3)建設單位施工許可經辦人身份證明材料,包括:建設單位法人證明(個人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)、建設單位授權委托書、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;
(4)規劃、土地使用許可證明文件(驗原件,提交復印件);
①已批準的規劃總平面圖和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》;
②國土部門用地批準證及紅線圖。
(5)設計文件包括:設計合同文本、全套施工圖紙(暫收)、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批準表、施工圖紙審查合格意見書及審圖備案表;
(6)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審查手續:
《中標通知書》或《施工通知書》,即以招投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的,應提交《中標通知書》,以直接發包方式確定施工單位的,應提供發包方式合法性證明材料即《施工通知書》。
(7)市住建局造價管理站審查手續:
①經市住建局造價管理站審查合格的施工總承包合同(范本)、建筑勞務分包合同(范本)及其它分包合同文本);
②市住建局造價管理站審查合格的《施工合同備案表》及《工程施工作業分包合同備案表》。
(8)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受監證明即質量監督申報表(需加蓋報建專用章);
(9)工程監理委托合同;提交項目監理組織機構名單及委托監理人員資質證件;
(10)湖南消防部門網上審圖合格意見,如被抽中請及時到湘潭消防支隊辦理消防設計審核;
(11)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和農民工工資保障金:
①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憑證,建設單位按在駐區銀行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;
②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證明材料,綜保區建設管理局審核保障金金額后建設單位繳納該費用,竣工驗收備案三個月后,如無拖欠現象綜保區全額返還保障金。
(12)建設單位在開戶行開具資金保函或證明;
(13)建設單位在企業服務局辦理環評相關文件;
(14)施工單位相關材料:
①提交項目主要崗位人員任命書及人員資質證件;
②施工單位《安全生產許可證》復印件;
③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簽署蓋章的《建筑施工工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責任合同書》;
④經監理審批的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;
⑤湘潭綜合保稅區安全生產責任書。
(15)綜保區建設投資公司財務室出示的規費繳納憑證。
(四)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、桿線等設施審批和臨時占用、挖掘城市道路審批
1.位置、規模已通過綜保區建設管理局批準;
2.組織水、電、氣、綠化等人員現場踏勘;
3.按0.5元/㎡×每天+破壞路沿石長度×路沿石實時價格的1.5倍收費。
(五)聯合審批
1.建設項目人防 “結建”聯合審批。
(1)程序:湘潭綜保區建設管理局初審后,市人防辦最終審核確定,發文辦結。
(2)資料準備:發改委立項文件;總平面圖; 地勘報告;施工圖審查報告;申請報告; 聯合審批表; 施工圖(建筑施工圖部分)。(請建設單位準備二份,市人防辦和湘潭綜保區建設管理局各一份 )
2.消防設計審核、聯合審批
(1)程序:湖南消防網上辦事大廳申報,市消防支隊辦結。
(2)資料準備: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;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;新建、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;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;消防設計文件。
3.市氣象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在市氣象局辦結。
4.市地震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確認審批在市地震局辦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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